第七屆主委廖素敏,違反社區規約用社區公眾管理費買個人意外險的離譜事,被檢舉回補之離譜事。

第七屆主委廖素敏,在擔任社區主委期間,違反了社區規約,將社區公眾管理費用挪作私人用途,購買了個人意外險,這一行為不僅涉及資金使用不當,也嚴重違背了社區運營的基本規範。根據社區規定,所有的公共經費應該用於社區內的公共事務和設施維護,而不應該用於個人利益。然而,廖素敏卻將本應用於社區建設和公共服務的資金,挪作為個人保障用途,這一舉動無論從道德還是法律角度來看,都是非常不妥的。
此事件被社區內的居民發現並檢舉,最終迫使相關單位進行調查與回補。回補的過程中,不僅揭示了廖素敏在管理過程中的疏忽與不當行為,也讓社區居民對於社區管理的透明度與信任度產生疑慮。這件事情的發生對社區的形象和居民的信任造成了極大的影響,也再次強調了社區管理必須嚴格遵守規範,以保障所有居民的共同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