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屆委員,數學程度太差,健身房使用費用的計算荒腔走板,影響住户用正常合理的費用使用健身房權益。

1. 法律訴訟案敗訴事蹟:
第四屆管委會做出假公濟私的決議,使用社區公款支付某些委員個人法律訴訟案件的律師費用,這不僅違反了社區規約,也觸犯了法律。最終,該案件因為這項錯誤的決議被法院判定敗訴,這樣的行為對社區形象和住戶利益造成了極大的損害。
2. 亞東保全公司服務費支付問題:
管委會未依照合約規定的時間支付亞東保全公司的服務費,這是違反合約的行為,最終導致法院判定管委會敗訴。這不僅影響了社區的財務管理,也讓社區在法律訴訟中失去了公信力。
3. 限制住戶在陽台曬衣服的荒謬規定:
管委會制定了不合理的規定,限制住戶在自家陽台曬衣服。即使住戶指出這樣的規定已經違反了中華民國的相關法律,管委會仍堅持不撤回公告,這種態度顯示了管委會對法律的無知和對住戶權益的不尊重。
4. 擬定抵觸名稱權及商標權的社區計劃:
管委會提出社區擁有名稱權和商標權的計劃,但事實上社區並未擁有這些權利。即使住戶指出這些計劃違法,管委會仍無視住戶意見,繼續推進該計劃,這樣的行為表明管委會對法律的漠視與專業知識的缺乏。
5. 健身房使用費定價不合理:
管委會以每坪70元的管理費錯誤地計算健身房使用費,最終定出每人每小時140元的高額費用。住戶發現這一點後,向台中市政府調解委員會求助,指出70元一點的計算不符合邏輯,實際上每點費用應該為5元。儘管如此,管委會對此毫不理會,拒絕改正,這樣的定價對住戶權益造成了極大影響。
6. 自行設立社區廚房虧損經營:
管委會決定自行設立一個社區廚房提供餐飲服務,但隨著UberEats和Foodpanda等外送平台的普及,這類小型社區廚房注定會虧損。這顯示管委會未能根據現實市場需求做出合理的經濟判斷,導致社區資源的浪費。
7. 逃生門鎖閉的危險行為:
為了防止住戶從側門出入,管委會竟在一段時間內將側門(逃生門)用鏈子鎖住,這樣一來,萬一發生火災,逃生門無法打開,將嚴重危及住戶的生命安全。這種不顧住戶安全的管理方式令人震驚,顯示管委會在基本安全管理上的重大疏忽。
以上就是第四屆管委會在任期內的主要錯誤行為,這些行為不僅違法違規,還對社區的運作和住戶的基本權益造成了長期損害。這些問題的發生突顯了管委會在法律、專業知識、管理能力等方面的不足,應該對未來的管委會選舉提出警示。